3)第二百八二章 朱元璋的福利_大明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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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设的丛葬地,凡无主尸骨及家贫无葬地者,由官家丛葬,称其地为“漏泽园”。

  老有所养,死有所葬。这个规定写入《大明律》,朱元璋遗诏后代子孙认真执行。

  老朱还做了一件事情,《明太祖实录》记载:洪武七年农历八月,朱元璋给南京的官员下了一道圣旨,在龙江找了一块闲置土地,盖了260间瓦房,供没有住房的南京人居住。南京的官员很快执行了。一个月后,朱元璋又给华亭县的官员下旨,让他们对宋朝留下来的居养院进行翻修,修好后让没有住房的百姓居住。

  这是什么...这是保障房呀,老朱有一个梦想就是居者有其屋,有历史学家研究后,认为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明朝朱元璋时期是中国社会福利最好的时期。

  这些都是要花钱的,老朱将大批钱的砸了下去,皇帝是个好皇帝,但是这样的福利,也让大明的财政受到了严重的缺失,没有朱朗的大明,后来只能靠印刷纸币来度日。

  不过,值得欣慰的时候,此时的大明有了朱朗,朱朗说服了朱元璋,让大明的商人用银子来买回自己的地位,跟着再用他们的银子,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等于让这些商人为大明的那些老人,穷人白打工。

  朱元璋最后同意了,答应先用大明义商做试验。

  只是朱元璋都没有想到,这个试验太绝了,大明义商四个字出现之后,并且朱朗又说了大明义商的好处之后,此时在封楼中的那些大明的商人就已经杀疯了,本来朱元璋认为五千两就已经很高的那些水晶琉璃直接被卖到了五万两,此时的封楼中有三百名商人,一百名权贵和几十名的使臣。

  但是此时的权贵和使臣只能静静的看着已经杀红眼的那些商人。

  “十万两...!”胡山直接喊出了一个破天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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