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我面,命我把它们杀了。我记得是个夏晚上。”
“后呢?”阮朝汐靠在荀玄微的胸口,听着胸腔里的心脏沉稳地跳动。多年的陈年旧事,对他早已失去了影响。
“后,我便按照父亲的吩咐,拿着小刀,把两兔儿都杀了。”
黑暗里响起的嗓音平和舒缓,毫无波动。
“血流满地。我把断气的兔儿拎给父亲,展示干净利落的刀口,以为父亲会夸赞我。结果,看到父亲惊恐的眼神。”
“父亲原以为我会哭泣着哀求他放过兔儿。是我还不满七岁,他没打算让我手上沾血,想打压我,展示他身为父亲的威严,让我生出敬畏。这是大多数父亲会做的事。但我的反应和大多数幼子不同。”
“父亲呆在原地,毫无反应。我他不说话,以为他不够满意,就按照书里的法子,把兔儿剥了皮,拔了毛,皮子放在处,血肉放在处。后告诉父亲,兔儿有用,养兔儿不算玩物丧志。皮子可以给父亲制皮帽,硬毛可以制笔。剩的血肉可否拿去葬,我喜爱这两兔儿,不想吃了它们。”
“父亲衣袖掩面,跌跌撞撞地奔出去了。从此视我为毕生大耻,总觉得我这个怪胎会毁了荀氏宗族。”
阮朝汐在黑暗里安静地听完,想说点什么,却发现说什么都无用。事情的起因和结局都过荒谬,有自亲生父亲的仇视实实在在地延续了多年。
“竟是为了这个缘故……”
“七岁看老,人自小不同。我确实缺乏些常人都会有的东西,记得我从小就不怎么哭泣。家族兄弟众多,每都有大大小小的纷争,我也极少会觉伤,愤怒,嫉妒……各各样的情绪都少。”
荀玄微无声地笑了,“或许就像父亲说的,确实是个天生怪胎。”
“都过去了。”阮朝汐靠在他的肩头,“既从就不怎么在意,以后更不必在意。如果说不似寻常反应就是怪胎,世上的怪胎多的是。按照俗世眼光看,我也是个怪胎。”
“嗯?怎么说。”
“固执,拗性,不和婉。坚持己,从不是个谅郎君的小娘子,时常令人头疼。”
阮朝汐抬手指了指窗边的小榻。“看边。我知道你心里如何打算,但我还是把他带回了。”
荀玄微真切地笑出了声。“你啊。”
指腹薄茧摩挲过阮朝汐的脸颊,重重刮了高挺的鼻梁。“你从宫里带出的好物件,确实令我头疼。”
“睡罢。窗边个大麻烦,明起再说。”
——
阮朝汐是被压醒的。
睡拉得好好的帷帐被掀起个大洞,她惊醒时,天光还未大亮,朦胧的帐子里,有个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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