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十节 巡检做天子 四_中华大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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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筹安会引起的风波还不只如此,还表现在有不少人上书政府,要求依法惩办杨度等人。/wWW。Qb⑤、cOM/就像一个磁铁一样,筹安会把反对和拥护帝制的人分得清清楚楚。

  815,有人呈肃政厅代呈赵刚,恳请将“杨度等一干祸国贼明正典刑,以正国是”。17日,又有人致书赵刚,要求取消筹安会。日,先后有名士呈大理院总检察厅,请求将杨度等“按律惩办,宣布死罪”。

  这些人的理由大致是,杨度等人在中华民国公然鼓吹帝制,“扰乱国政,亡灭中华,流毒苍生,遗祸元首”,“其用心之巧,藏毒之深,喻之卖国野贼,白狼枭匪,其计尤奸,其罪尤大”,因此总检察厅应当检举,肃政厅应当纠弹。

  不过按照新中国法律来说,这些却查无实据,根本没有办法定罪的。新中国的法律执行的是“疑罪从无”,而不是某些法官所认定的那样“根据常理判断,某人应该如何如何?”所以这些人也就白忙了一场,有些人见不是头,就拍了一些昏昏去捣乱。

  总检察长罗文干接到呈文后,对司法总长章宗祥说:“筹安会研究国体,越出法律范围,法官不能干涉。”章说:“此话虽然不错,但是有诉讼必然结案,又要有个回话才是。”

  罗文干见这件事情麻烦,乃以母病请假离京,到广东后即提出暂时修养一段。肃政厅比总检察厅要勇敢一点。为了讨论筹安会问题,都肃政史庄蕴宽召集肃政使开特别会议。议决一年之后,方才呈请赵刚“迅予取消。以靖人心”此时筹安会已倒台数月,那里在乎再来一刀。

  最后还是内务部批示“确切考查”。当有人问到政府对筹安会的态度时,内务部表示:“筹安会乃积学之士所组织,所研究君主制与民主制优劣,不涉政治,芶不扰乱国家治安,则政府未便干涉。”

  不过这样地东西。自然蒙蔽不了外人的眼,在他们看来,政府态度昭然若揭。

  筹安会一成立,京师警察厅就派警察到筹安会事务所和杨度等六人地私宅,守门站岗,荷枪实弹,盘查出入;对那些为反对筹安会而成立的群众团体,如青帮、洪帮安全研究会等等,则百般刁难。不准立案。就连青帮洪帮的研究人员在作实地调查的时候,也是经常无端指责(尤其是在对那些无证商贩进行产财产及慷慨程度调查的时候),真是令人气愤。

  筹安会成立后,立即剥去了“学理讨论”的外衣。派专员四出活动,策动湖南、吉林、奉天、湖北、安徽等省组织分会,遥相呼应;并通电全国,要各地文武官吏和商会团体速派代表进京。“讨论”国体。

  由于有一些人密电策动,各省文武官吏函电交驰,大都阿从附和,纷纷派代表进京,加入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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