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28章 侠客行_汉末:家祖乡啬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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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周琦当众杀了沛国相王吉以后,居然没有如同丧家之犬般仓惶而逃,反而洒脱自如,还有心思喝酒、写诗,不由眼睛发亮。

  曹操除了是位枭雄以外,还是一个酷爱喝酒的浪漫主义诗人。

  如果说此前看到周琦拥有如此豪气、谋略,敢于当众袭杀沛国相王吉,还仅仅对其只是欣赏的话,那么看到周琦事后如此从容不迫,还有心情饮酒、作诗,曹操当即恨不能将其引为知己。

  当然,前提是周琦的诗不能太烂,否则可未必能入曹操之眼。

  曹操放下手中酒杯,对着夏侯惇说道:“吾等下去,且看周子异所作何诗!”

  本来正在围观周琦袭杀王吉的百姓,看到周琦此时还有兴致作诗,也都一窝蜂围了过来,想要看看这位胆大打包天的周啬夫之孙,究竟能够写出怎样的诗。

  却说周琦握住毛笔,心中当即浮现出了诗仙李白的一首诗。

  至于抄诗可不可耻,周琦可并不在意,这难道不是穿越者必备技能吗?只要这个时代没有李白的诗,周琦写出来就不算抄,而是原创。

  羞耻之心,让它见鬼去吧!

  周琦蘸墨,转头看着项弘,朗声道:“伯德兄乃常山国人氏,常山又属赵地,燕赵之地多豪杰。今兄长不畏生死,随吾行此大事,此诗当以兄长开头!”

  言毕,周琦当即开始奋笔疾书,项弘听在耳中,心中却是涌出一道暖流。

  他知道,此事以后无论生死,项弘之名必然流传于世!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赵国的侠客项弘帽上随便点缀着胡缨,手中吴钩利刃如霜雪一样明亮。

  周琦停笔,又看了看停在身旁的白马,转头对着已经下楼围观的曹操微微一笑,继续动笔。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曹孟德所赠送的白色战马,与马背上的银鞍相互辉映,飞奔起来宛如飒飒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十步可杀一人,千里之行,无人可挡。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事情完毕以后拂衣而去,隐藏己身,不求功名。

  “闲过酒肆饮,脱刃马前横。”

  闲暇之余路过酒肆,叫来两坛酒痛饮下肚,把利刃横于马上。

  这一句,周琦为了更应景做出了些许改动。

  “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

  仿佛与朱亥一起大块吃肉,与侯嬴一道大碗喝酒。

  “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

  三杯下肚,想起了他们二人曾一诺千金,义气重于五岳之壮举。

  “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酒后眼花耳热,意气勃勃劲生,气吞虹霓。

  “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

  我仿佛看到为解赵国邯郸之围,侯嬴向信陵君献计窃得兵符,夺权代将,救赵却秦。又好像亲眼目睹朱亥挥金槌怒杀大将晋鄙夺取兵符,帮助信陵君发兵救赵,使得邯郸军民大为震惊。

  “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朱亥与侯嬴的名声煊赫于大梁城,真乃千秋万古二壮士也!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他们作为侠客义士,纵然身死侠骨也留香,不愧为一世英豪。

  “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谁能歌颂他们的侠义之举呢?像那些头发都白了,仍旧终身困于书阁之内,还在书写《太玄经》的杨雄之流,肯定不会如此。

  只有像我这样的人,才会在酒肆门口作诗,歌颂两位之义举!

  这首《侠客行》几乎算是穿越者装逼利器吧,读起来也大气磅礴、酣畅淋漓,可是很多人或许并不知晓其中意思,这里就费点笔墨结合书中的环境,胡乱翻译一下,若有不妥之处忘诸君勿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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