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72章 啪的一声很快啊,都防出去,都防出去了!_胜诉才是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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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批的爽快点!”,也算是打一棍子给个枣儿。

  威尔金斯法官地位超然,可不代表他不食人间烟火。

  他可以完全不鸟肯塔基州的大小官员-反正州高院大法官是终生制的,他自己不辞职别人基本拿他没办法。

  可是他的亲属子女呢?

  再有在当上州高院法官之前,他先是在大学教书,然后出来开律所执业,然后又去联邦巡回法院当法官,身边亲人故旧无数,他们大多都在州里混饭吃,少不得要和那群官僚乡绅们打交道。

  州高院法官也是人,也要维持自己的圈子。

  什么是人?

  恩格斯说过,人就是其自身社会关系的总和。

  从这个角度来讲,威尔金斯法官就算是包青天再世,大概也得看看周围情况再来行事,怒斩陈世美这种事情在米国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

  也就是东方某大国,发起狠来的时候,那是真不顾一切的执法必严。

  ……

  对威尔金斯法官而言,让艾尔玛立刻出狱,然后打消她继续上诉的念头,是对此案的最佳解决方案,也是唯一可行的方案。

  “希望那个小家伙能明白我的意思,下午在看到州司法部长助理的时候不要继续硬顶……”他叹了口气,对着休息室里偌大的穿衣镜,整理了自己的仪容。

  法袍笔挺,头上稀疏的白发,用发胶固定的整整齐齐,鼻梁上的金丝边眼镜已经明显落后于这个人造材料时代,现在人们都带着赛璐璐或者其他从石油里提炼出来的奇怪材料制造的镜架。

  可对威尔金斯法官来说,落伍并不是坏事,法律知识要紧跟时代,但在道德尤其是职业道德方面,和这个时代保持足够的距离,似乎才更能让一个老年人感到安心。

  眼看时间指向十二点五十五分,习惯性的用手拂拭着法袍门禁上并不存在的皱纹,就像一个七岁小男孩第一次穿上童子军军装那样带着一丝紧张和期盼,他走向法庭。

  工作人员见他来到,连忙要高声呼喊“开庭。”

  却被他摆摆手制止了,威尔金斯法官摘掉老花镜,饶有兴致的看着法庭旁听席长椅上那少见的一幕。

  两个青年男女,正面对面的各自低头沉思,双方面孔都涨的通红。

  尤其是男的,此刻抓耳挠腮,与之前在法庭上神态自然,侃侃而谈的样子截然相反。

  威尔金斯法官也来了兴趣,轻轻的走过去,记录员也赶紧跟上。

  按照规定,法官不允许在案子没有结束前单独与双方当事人接触,身边必须有秘书人员或者记录员跟随,以记下双方的言谈作为法庭档案-这样至少能从形式上防止法官徇私舞弊。

  威尔金斯法官依然摆摆手。

  这么做有些违规,但这是州最高法院的法庭,又不是什么大案子,小小的出格倒也没人在意。

  ……

  爱德华现在真后悔为啥脑子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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